第一条 目的依据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946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颁发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国家承认学历的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 555 号
第三条 招生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招生领导小组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
第六条 纪检监察室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计划制定
第八条 计划调整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九条 基本条件
符合 2025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已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参加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已完成 2025 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职教单招)报名手续。
第十条 特殊要求
部分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如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等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良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等;护理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身体无残疾,能够适应临床护理工作的需要。
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五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一条 分类考试招生
考试形式: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采用 “文化素质测试 +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的评价方式。
文化素质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三校生”(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和个性思维品质;“三校生” 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考试时间与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学校招生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原则进行录取。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同类型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免试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第十二条 普通高考招生
录取原则: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原则进行录取。
专业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分数相同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加分分值计入投档成绩。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学费:严格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文史类专业 3500 元 / 生・年,理工类专业 5500 元 / 生・年,艺术类专业 7000 元 / 生・年。
住宿费:按照不同住宿条件收取,6 人间 800 元 / 生・年,4 人间 1200 元 / 生・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最新文件为准。
第十四条 奖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 8000 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 5000 元。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两档,特困生每生每年 3800 元,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 2800 元。
学校奖学金: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奖金分别为 1500 元 / 生・年、1000 元 / 生・年、500 元 / 生・年。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通过劳动获得一定报酬,以补贴学习和生活费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生源地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 12000 元。
其他资助:学校还通过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方式,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
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复查
第十五条 入学手续
第十六条 入学复查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章程解释
第十八条 其他事项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学校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11 - 8235011、8235012
传真:0911 - 8235013
学校网址:http://www.yaptc.net
招生信息网:http://zsw.yaptc.net
通信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 555 号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7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