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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6-02-12

时间:2026-02-12 阅读:0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做好考试的安全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国标代码:50083

在陕招生代码:8108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成人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陕西航天职工大学是教育厅备案,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六研究院,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成人高等职业院校,地处古城西安南郊航天城。学校现有航天制造系、现代服务系两个系部。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神舟二路211号

邮编:710100

学校网址:http://www.htzd.xahtjx.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校长担任招生委员会主任,其他校领导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各院系、党群工作处、经营发展处、后勤保障部等部门领导组成。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实施方案,拟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下设宣传文秘组、考评组、录取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等。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制度,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www.htzd.xahtjx.com

招生咨询电话:029-85602702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我校专业和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

第九条 申请条件:已参加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职教单招)报名的所有学生。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1日17∶00根据院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所有申请我校的考生须于2026年3月19日-20日到学校东校区招生就业处领取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现场领取并填写《专业志愿填报表》,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志愿专业。本校职业技能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章 考试办法

第十一条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我校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遵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结合学校招生考试相关工作要求,做好考试的安全、保障工作。

我校分制造类和服务类两大专业类开展职业技能测试,各专业类具体包含专业见学校官网公示。

申请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到学校东校区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进行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1.文化素质考试: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各科满分100分)

总分分值:300分

考试时长:3个小时

考试时间:2026年3月15日9:00-12:00(具体见准考证)

2.职业技能考试:由我校分专业类组织(具体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

考试时间:(具体见准考证)

2026年3月22日 “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2026年3月29日 普通高中生

考试地点:学校东校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神舟二路211号)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分类考试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考评。对不同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分别为:

1.普通高中生

该类考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评分总分6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考试成绩占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300分。

2.“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该类考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600分,其中其中文化素质测试考试成绩占300分,专业能力测试100分、职业技能测试占200分。

该类考生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形式,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职业技能测试(含面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第七章 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测试完毕后,我校于2026年4月1日至4月3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各专业分数线。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1日至4月3日期间复核成绩(网址:http://www.htzd.xahtjx.com)。

首次报送预录取考生信息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日17:00前;

递补报送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17∶00前。

第十四条 预录取考生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注册,否则不予继续录取。确认注册时需签署不再参加包括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政策知晓书。

首次预录取新生报到注册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9日17:00前;

递补预录取新生报到注册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17:00前.

第十五条 学校于2026年4月20日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到省招生办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录取资格。报到注册并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学校将在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htzd.xahtjx.com)公示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预录取考生必须同时参加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按照不同类型和专业类划定录取控制线,我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各专业普高生、三校生计划分配,根据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条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综合成绩高低依次录取。在该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据其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高低依次录取。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高低择优录取,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

对“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按照综合成绩高低依次录取,在该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据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对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的考生,免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300分计入,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该类考生须于3月10日前向我校提供提供高中学历证书及《退出现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接受我院资格审查。我校将审核通过的拟预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于3月10日-12日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八条 招生监督机关:学校党群工作处为分类考试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监督电话:029-85609977。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我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我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我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九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学费5500元/年;

住宿费(含空调带暖气):980元/年。

第十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以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