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总体原则: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采取 “文化素质 + 职业技能” 的评价方式,其中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不低于 50%。
成绩计算: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三校生” 等其他考生,须参加高职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中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 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3 月 26 日 9∶00 前,各高职院校按照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办法,将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综合分。
预录取规则:各高职院校须依据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按成绩库中考生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预录取。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要求为历史的专业只可预录取普通类(历史)、艺术类(历史)和体育类(历史)考生;对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的专业只可预录取普通类(物理)、艺术类(物理)和体育类(物理)考生;艺术(历史类)、艺术(物理类)类专业只可预录取相应科类考生,其中陕西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专业,只可预录取已参加 2025 年陕西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且合格的考生;单独考试专业只可预录取职教单招考生。
正式录取:预录取考生需在 4 月 6 日 17∶00 前到校报到注册,4 月 15 日至 16 日,各高职院校到省教育考试院为本校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职教单招:
总体原则:依据文化课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成绩计算: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每科满分 150 分,总分 450 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 300 分。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总分、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
录取规则:拟报考职教单招本科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由承担 2025 年职教单招本科招生任务的省属高校组织实施,各本科招生院校自行划定职业技能考试合格线,并将合格考生名单与成绩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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