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单招分职教单招(含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两者第二志愿录取规则不同,其中职教单招多为平行志愿模式,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无传统第二志愿概念,具体录取方式如下:
职教单招(本科 + 高职专科批次)
该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并无严格意义上的 “第一、第二志愿” 区分,考生填报的多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均为并列关系,录取时遵循 “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 原则,检索顺序等同于志愿的先后优先级,具体流程如下:
排序定位:先将所有考生按单招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分情况下会依次对比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单科最高成绩等指标确定位次,位次决定检索的先后顺序。
依次检索志愿:系统按考生位次从高到低检索,比如考生填报了 8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会先检索排在前面的志愿(类似传统 “第一志愿”)。若该志愿院校专业组有空额,就直接投档,后续志愿不再检索;若该志愿已满额,则自动检索下一个志愿(类似 “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特殊类别补充:像公安高职、定向培养军士等特殊专业分类填报时,志愿数量和规则有差异。例如定向培养军士类设 6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其第二志愿及后续志愿的检索,同样遵循上述平行志愿逻辑,仅在前置志愿投档失败后才会触发检索。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春季分类单招)
这种招生模式没有传统的志愿填报和第二志愿录取流程。考生可向多所高职院校提出入学申请,参加院校组织的 “文化素质 + 职业技能” 测试后,院校会按综合分预录取。若考生未被第一所申请的院校预录取,可等待其他申请院校的预录取结果;若被多所院校预录取,需在规定时间内选定 1 所报到注册,后续未注册院校的预录取资格自动失效。若院校预录取后计划有缺额,会开展递补预录取,未注册的考生可参与递补,这相当于间接弥补了未被前期意向院校录取的空缺,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第二志愿录取。
